建設項目習慣上簡稱為項目,是指以投資方向及目標為前提展開的一系列有組織的研究與結論過程。建設項目工作的起點是項目立項工作調查,終點是做出項目可行性研究的結論。
建設工程是指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結論為可行的前提下,采用適用的工程建設技術,實現建設項目目標的工程建設過程。建設工程一般開始于工程地質勘察與工程設計,結束于建成工程的竣工驗收與交付。盡管建設工程與工程建設就詞義而言有所不同,但是在表達習慣上通常并不做嚴格區分,更多的表述為工程建設。
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得出肯定結論的前提下,建設項目與建設工程——建設項目目標的實現——是一個連續的過程。即實現目標具有一致性,組織銜接具有相關性,工作過程具有連續性。由于建設項目與建設工程在工作性質、工作方法、技術要求、組織形式、資源需求,實現方式等在認識論與方法論層面上的不同,并且建設項目的工作結論并不必然的意味著建設工程的能夠實施,所以,建設項目與建設工程通常都是作為兩個獨立的議題在各自的領域分別討論與研究。
建設項目以項目的實施條件為研究主題,以產業政策與投資環境條件為依據,以項目實施的可行性為核心,實質在于得到對于建設項目投資的必要性與技術經濟性的結論。建設工程則是以工程技術實施為實現方式,以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工程投資管理為核心,實質在于按照既定工程建設投資成本與技術經濟指標實現工程建設目標并交付使用。
因此,建設項目與建設工程是兩個業務性質不同,但是又在一定條件下具有目標一致性聯系的業務領域或者說過程。
Copyright ? 2024 上海金翀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滬ICP備2024051899號